类别:趣闻 / 日期:2022-12-06 / 浏览:798 / 评论:0

一般来说,穿什么衣服是个人的自由权利,但是一些特定的场合一般都有不成文的服装要求,比如,参加宴会和出席重要活动一般要穿礼服。而在过去,这种服装要求似乎更被人们重视。

1938年,美国一所幼儿园的教师海伦·胡力克出庭作证,指控两名被控入室行窃的男子,当时她穿着宽松的休闲裤出庭,但是法官认为她的着装不妥,于是推迟了听证会,让其穿着裙子出庭。但是,海伦认为穿休闲裤是自己的权利,她喜欢舒适的休闲裤。

于是,第二次开庭的时候,她还是穿着休闲裤出庭,法官再次斥责了她,然后再次告诉她让她第二天穿着裙子出庭。结果,海伦还是穿着休闲裤出庭,于是法官以藐视法庭的罪名判她5天监禁并将她送进监狱。在被关了几个小时后,海伦在自己的担保下保释,并宣布通过律师将此事上诉至上级法院。

事情被媒体报道后,数百封信件寄往法院,很多女性抗议这一判决。上级法院后来推翻了那个法官藐视法庭的判决书,海伦可以穿休闲裤出庭。但是,后来她还是穿着一件被媒体描述为“别致的女性服装”的裙子回到了法院参加了听证会。

虽然现在可能不会发生这种情况,但是良好得体的服装会让人感觉自己受尊重,在出席重要场合的时候,人们也都已经习惯了穿上正式的服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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