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别:历史上的今天 / 日期:2024-04-06 / 浏览:87 / 评论:0

1948年 4月6日 苏联和芬兰缔结友好合作互助条约

1948年4月6日苏芬两国在莫斯科签订《苏芬友好合作互助条约》,同年5月31日生效。全文共8条。
  条约规定:芬兰如遭德国或其盟国侵略,或“侵略国家通过芬兰而以苏联为进攻目标时,芬兰愿负起主权国家的责任击退侵略”,“必要时由苏联予以援助或同苏联共同行动”;在遇有上述的侵略威胁时,“双方应相互协商”;双方保证“不参加旨在反对缔约另一方的同盟或联合”;双方“遵守互相尊重对方国家主权、独立以及不干涉对方国家内政的原则”;发展和加强两国的经济和文化联系。
  条约有效期为10年。
  1955年和1970年双方两次签署了延长条约20年的议定书。

版权声明 : 本文内容均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,仅供学习交流,归原作者所有。

评论区

发表评论 / 取消回复

必填

选填

选填

◎欢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及观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