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别:探索 / 日期:2023-07-01 / 浏览:239 / 评论:0

网络暴力侵入公共空间,“中招”的不仅有公众人物,还有那些默默无闻的普通人。网暴有的造成他人“社会性死亡”,还有的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、自杀等严重后果,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

文|《财经》记者王丽娜  

编辑|鲁伟

为什么那么多素不相识的陌生人,有一天会共同在网络上攻击、网暴一个普通人?为什么有些人不明真相,但很容易被他人影响或引导,加入网暴大潮?
网暴一词频繁出现在公共生活中。近日,四川大学女生“地铁门”事件后,北京一家律所因公开表示不再招聘该校学生引起关注。随后,律所的座机电话和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响个不停。该所一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“打来的电话,几乎都是辱骂或者骚扰,律所主任也遭到了网暴。”
网暴一般是指在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、造谣诽谤、侵犯隐私等行为。
网暴层出不穷。此前的“刘学州案”“女孩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”“粉发女孩案”等均引发广泛关注。网络暴力侵入公共空间,“中招”的不仅有公众人物,还有那些此前默默无闻的普通人。网暴有的造成他人“社会性死亡”,还有的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、自杀等严重后果,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。
网暴对社会危害严重,但治理起来并不容易。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,网络暴力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,被害人在确认侵害人、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,维权成本极高。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(下称“最高检察院”)、公安部近日起草了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)对准确适用法律、畅通诉讼程序、完善综合治理措施等,作出更加明确具体、可操作的规定,表明了国家坚决治理网络暴力的决心,为如何有效打击网暴提供了规范,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对公安机关协助取证,以及准确把握侮辱罪、诽谤罪的公诉条件和“自诉转公诉”的程序、标准等做出规定,有望解决此前司法实践中侮辱罪、诽谤罪一般通过刑事自诉方式维权效果并不理想的现状,使得公众对这份意见的出台寄以厚望。
此外,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还提出,促进网暴综合治理,深入分析滋生助推网络暴力发生的根源,促进网络暴力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。这同样值得反思,为何网络暴力日益严重,这背后隐藏着什么?

网暴是如何形成的?

加入网暴大潮的都是什么人?
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与心理学院副教授张红川,专注社会心理学方面的研究。张红川认为,现实生活中并不排除有些网暴施暴人有黑暗人格或负面的心理机制,黑暗人格的三种特质是精神病态、自恋、马基雅维利主义,总体特征是缺乏共情,以自我喜好和厌恶为依归,喜欢操弄别人,容易把别人工具化等。在网络世界中,人人都成为一个符号,很容易助长黑暗人格或者负面的心理机制,或者是在现实生活中的约束感被消减,在网络上就更可能表现出一些施暴行为。
张红川对《财经》记者强调,前述这类人其实只是一小簇或者很小的一簇人,但这些少数人可能会在网暴中扮演带头掀起或者推波助澜的角色,“裹挟很多原本出于善意,想要赏善罚恶的一些网络民众,并由此形成螺旋,越滚越大,越演越烈,就会形成我们现在看到的一些大规模的网络暴力事件。”张红川说。
张红川进一步解释,人性赏善罚恶的心理,即看到自认为不好或不公之事,就会产生惩罚冲动,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表现出路见不平、拔刀相助,或对他人施以援手,更多是积极或者亲社会的行为。但在网络中,因为网络世界消除了真实生活中原本可以获得的更多信息,且网络信息更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,有些人就会通过“脑补”,自行去判断和解释,这种判断就会特别容易缺乏理性和客观,因此就有可能演变成大规模的网络施暴。
为什么有些人,看似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会施暴,到网络上就会加入网暴他人的行列?对此,张红川进一步解释称,人是社会性的生物,倾向于与他人合作,害怕不公和被别人占便宜。比如说,有人奇装异服,有些人就会认为“他们和我们这一群人格格不入”,或者认为有人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,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利益等,类似于这些,遗落在人们眼中,有些人就会产生惩罚他人的冲动。而互联网上缺乏信息核实和沟通的渠道,一些人就很容易沿着情绪通道,产生网暴行为并付诸实施,“网络暴力最大的一个特点是具有爆炸性,网络上群情汹汹,恨不得把那个人打倒在地。”

网暴者的面目

6月10日,女生小谷在社交媒体点赞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,并评论道“(网暴)必须严惩”。
小谷是“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”案中的当事人,曾深受网暴之苦。2020年7月,28岁的小谷在杭州上班,下班后如常去取快递,却被偷拍了一段视频。视频搭配以小谷为名捏造的聊天记录,编造小谷与快递员存在婚外偷情、酒店开房等,小谷被无端扣上“女业主出轨快递小哥”的剧情,这些信息在网络上被疯狂转发。
事后查明,偷拍视频的郎某是快递驿站附近的一名便利店店主,他拿手机悄悄拍下了小谷的一段视频。郎某与朋友、一名汽车维修工何某,捏造小谷结识并出轨快递员微信聊天记录和视频图片,陆续发布在微信群,经他人转发扩散到上百个微信群、多个微信号等网络平台。事发后,郎某的父亲接受采访时称,只是“开玩笑”。
案发后,郎某的便利店改名,但即便这样也难逃网暴反噬。在一个生活信息及交易平台上,目前还显示着对郎某便利店的各种评论,有人留言“每天骂你们一回”,有人评论“一家子流氓”“垃圾人开的垃圾店”等,还有人表示送花圈并附上图片,这些评论持续到2021年2月23日。近日,《财经》记者拨打郎某的电话,电话在接通后被挂断。
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公布后,律师金晓航对《财经》记者表示,他曾拨通当地警方电话,询问郑灵华被网暴一案是否有刑事立案的可能。金晓航是“粉色头发女孩”郑灵华生前委托的律师。
2022年7月,24岁的郑灵华收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,赶到医院与病床上的爷爷分享喜讯,随后把两人合影发布在社交媒体。因郑灵华的师范院校学生身份,她所染的粉红色头发,招来一场汹涌的批评和谩骂,甚至有网络用户盗取其视频和照片等用作商业用途,博取流量以获利。遭受网暴不久,郑灵华的医疗诊断显示其呈抑郁状态。2023年1月,郑灵华结束自己的生命。
郑灵华生前曾在社交媒体表示,“恶意不是来自一方,而是来自四面八方。”她还在社交媒体发布维权记录,并写道,“什么时候才能正式起诉这些躲在屏幕后面的‘具体人’呢?”
对于一些道歉的网友,郑灵华很快选择原谅,并在维权日记中更新,表示不再准备起诉那些网友。
一些网民为什么要网暴郑灵华呢?也许从他们的道歉信可以看出些许原因。一名网友称,和朋友聚会喝酒,无意间刷到她的微博,于是以带一点玩笑的意识进行挑衅。“您是一位保研上了‘985’的高材生,我却是一个普通的本科生,无论怎么相比,我都没有任何资格对你评头论足,更不能挑衅和侮辱,我感到非常痛心。”一名网友称,实属被一些言论带昏头脑。也有网友表示,“并不知你视频被盗用一事。”还有网友表示,可能因为年纪关系,对老师粉色头发有所偏见,以及“的确存在对你的恶意”。这名网友还表示,自己刑法学毕业,“这次言语冲突可能是经济下行,内心焦虑所致。”对此,《财经》记者曾多次联系其中的一名网友,但未收到回复。
对于网暴,智能法律平台“小包公”曾发布《微观网络暴力丑恶画像——139个案例实证剖析》,分析网暴的主要对象、特点、涉嫌何罪等。其分析显示,通过实证结合相关网络暴力数据,近几年女性被网暴的次数远高于男性,而施暴者多为男性。女性出于对同性的恶意产生的“排他”心理,进行的网暴也不在少数。而嫉妒、仇富、打抱不平心态是网暴发酵的主要原因。
上述分析还显示,自诉人的职业多为企业高管或公务员等。对于这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人员,在网络上对其进行造谣、诋毁,是快速获得关注的主要途径。此外,“常人对于享受高待遇、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士在羡慕之余不免会产生‘嫉妒’‘仇富’的心理。当有人在网络上以正义之名‘曝光’他们的行为时,他们的不良心态将会披着‘打抱不平’的外衣呈现在评论上。”
网络世界远比与真实社会更复杂。张红川称,一些人在网上做出评论,并在网上做出相应举动时,并未意识到自己是把网络世界当成真实世界的延伸去理解的,他们对网络世界与真实社会的不同,即网络世界具有虚拟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,缺乏警惕意识。从而,“使得一些网络暴力事件,本来一些人出于好心或者罚恶的心理,但是最终变成了一件坏事。”

网暴的三波冲击

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公布后,律师周兆成联系“寻亲男孩”刘学州的养家姥姥,“他的养家姥姥说,如果指导意见早点出来,刘学州也许不会死。”
2022年1月24日,15岁的刘学州,在三亚海边吞食大量抗抑郁药物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刘学州去世前,写下万字遗书,回忆十余年的人生以及开始公开寻找亲生父母后,在社交媒体上面临的攻击和诋毁,“承受了太多太多‘心机婊’ ‘快去死’ ‘恶心’ ‘娘炮’等等各种各样的词……”刘学州去世后,周兆成接受刘学州养家委托,就刘学州被网暴案维权。
近一年多来,周兆成和团队前往三亚等地调查,希望深入还原刘学州案件,“剖析网暴是什么,打击网暴的难点和痛点在哪里?”
在周兆成看来,刘学州公开寻亲后,他突然间被关注,得到网友的关爱,同时也伴随“滔天网暴”,刘学州的遗书正是其心路历程展示,刘学州因不堪忍受漫天的网络暴力而被迫选择自杀。
“刘学州生前经受了三波心理冲击。”周兆成对《财经》记者表示,他和团队花费不少时日,还原该案始末和刘学州生前的心路。当短时间内密集的攻击性言论在网络空间袭来时,对刘学州内心是第一次强烈的冲击。随后,刘学州现实中的朋友和网友,出于关切心理,把网络上对他的攻击反馈给他,并询问他遇到什么事情,或这是什么情况时,造成第二波冲击。面临这些冲击,如缺乏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,内心的痛苦和煎熬就会演变成第三波冲击,造成心理创伤。“第一波冲击可能都在网络上,第二波冲击其实就转化到现实中,网络和现实呈现出交互性。”
周兆成表示,短时间内聚集而来的网暴,令刘学州难以承受,最终逃无可逃。“那种诛心的网络攻击,即便是网络素人(普通人)也难以承受。”周兆成说。
接手刘学州案后,周兆成和团队针对刘学州的网暴言论,进行证据保全,提取的网暴言论有2000多条,“触目惊心。”周兆成表示。但目前,在刘学州案中并没有起诉一般网友。周兆成表示,打击网暴违法侵权,存在法难责众的问题,“同一时期施暴人众多,维权成本太高,即便是强大的律师团队,也没有办法做到把每个人都起诉。”另外,刘学州死亡当日,大批网暴刘学州的自媒体账号,当天即删除和下架相关网暴言论和视频,并注销账号,这也给刘学州案的维权增加不少取证难度。因此,“我们把重心放在个别网络大V上。”周兆成说。
周兆成表示,对刘学州的网络施暴中最值得关注的内容有两方面,一是称刘学州坏、心机男、不懂感恩,侮辱刘学州,攻击刘学州寻找亲生父母是别有用心;二是谎称刘学州抛弃养父母,而事实上是刘的养父母因意外事故死亡。这些内容发布后,引发了更大范围、更密集对刘学州的网络攻击。
目前,刘学州网暴案,在起诉网络平台的同时追加起诉两名网络大V。2023年2月13日,这一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进行庭前信息核验,主要围绕原告方的起诉资格举证,目前还未正式庭审。
周兆成表示,在梳理和研究相关网络攻击产生的时间节点后,他认为,攻击的来源较明显地指向两名网络大V,他们通过发布相关视频和直播,有意识地提示网友,带偏节奏,将网友的注意力引到对刘学州的攻击上。周兆成还发现,一些自媒体账号,为追求流量,故意罔顾事实或捏造、攻击他人,通过网暴他人获取网友关注,并变现流量进行商业营销。

普通人被网暴后该怎么办?

 网暴受害者该如何捍卫自身权益?选择对网暴的“始作俑者”追责,是当前网暴维权的主要策略。
小谷曾一度遭遇“社会性死亡”,她不敢出门,被原公司劝退,找新工作被拒。小谷发现网上传播的谣言后,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,几天后杭州警方对此案通报称,郎某、何某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、诽谤他人,属情节较重,对两人各做出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。尽管警方及时发布警情通报,但网络谣言仍在持续发酵。
2020年9月底,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接受委托,成为小谷的诉讼代理人。在正式接受委托前,因小谷曾在社交媒体公开征集谣言传播的证据,郑晶晶留意到该案,曾私信过小谷其留存的证据,并建议小谷尽可能搜集证据,及时通过公证形式固定证据。
此前,郑晶晶代理过侮辱、诽谤的民事侵权案件。郑晶晶表示,遭遇网暴后,不少人首先是希望通过报警,找到施暴人,并对施暴人进行行政处罚,有些人希望通过民事诉讼,涉名誉权等人格权侵权纠纷等案由。
根据现有的法律,遭遇网暴后可通过报警、刑事自诉或公诉、民事起诉追究施暴人的行政、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。比如,《刑法》规定,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《刑法》规定,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,侮辱、诽谤案件告诉才处理,即由受害人提起刑事案件自诉。
在郑晶晶约见小谷前,郑晶晶和另一名律师整理了涉及侮辱、诽谤的案例,搜集到的刑事自诉案例并不多,发现不少案例因证据等因素,起诉后撤诉,或法院不予受理,构成有罪判决的案例更是少数。
梳理相关证据后,郑晶晶和搭档对小谷案提出可行的维权途径和分别面临的法律风险,并提示诽谤罪刑事自诉案件立案不易。小谷希望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维权,“她当时比较坚定,说不管结果怎么样,她要先走这条路。”郑晶晶对《财经》记者表示。
郑晶晶指出,小谷的案件,因侵权人明确,且公安机关已对郎某和何某做出行政处罚,足以认定两人的诽谤事实。但能否构成诽谤罪,关键在于两人的行为是否达到“法定情节严重”的构罪标准。
在小谷案的相关公证资料显示,侵权文章的点击浏览量在公证时已达到1万次。小谷在网上公开喊话求助后搜集到的微信群聊及微博内容截图来看,光统计微信群聊成员人数就超过2万余人。
对此,郑晶晶表示,他们初步认为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对小谷的诽谤信息实际被浏览点击的次数已经达到5000次以上,可以被认定为是“情节严重”。但律师看到的点击量是否是真实的后端点击量,还需要网络平台后端进一步认定,“我们认为可以走刑事自诉,但最后到底能不能立案、能不能判下来,能否判决被告人构成诽谤罪,我们要在办案中一步一步推进。”
其后,案件进展超乎意料。2020年10月26日,代理律师以郎某和何某涉嫌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。2020年12月14日,法院正式立案受理该案。郑晶晶表示,立案后律师搜集补充证据材料同时,向法院申请从网络平台等调取相关证据,及申请法院依法要求公安部门提供协助。这是因为刑事自诉案的主要难点就在于,自诉人举证存在难度,“我们调查取证的能力有限”。
2020年12月25日,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建议,郎某、何某涉嫌诽谤案从刑事自诉转为公诉,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。这意味着,小谷一方不再承担取证、举证的责任,将由国家机关启动追诉犯罪程序,这是郑晶晶等律师此前未预料到的。2021年4月,郎某、何某因诽谤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。
小谷遭受诽谤一案,是检察机关首次在这类案件探索自诉转公诉,后入选最高检察院指导性案例。
郑晶晶认为,该案为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提供了参考作用。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提出,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,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,引发大量低俗、恶意评论,严重破坏网络秩序,影响公众安全感,应当认定为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”。
周兆成表示,因刘学州去世,其本人无法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,且按照刑事自诉程序自行取证显然困难重重。2022年2月,他曾建议司法机关启动公诉程序和民事公益诉讼,及时有效追诉犯罪,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。但是出于尽快推动案件进程,最终决定通过民事诉讼维权,其策略是通过起诉网络平台,在平台披露网暴行为恶劣且具有一定粉丝量和影响力的自媒体大V(博主)信息后,追加起诉两名自媒体大V。
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公布后,周兆成认为意见中提到的侮辱、诽谤犯罪应当提起公诉,符合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”情形的第一款,即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、自杀等严重后果,影响恶劣,这一情形正是刘学州案的悲剧。2023年6月21日,周兆成再次呼吁该案自诉转公诉,并致信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。

网暴治理,怎么治?

网暴也有其规律。张红川分析,网暴的演进有一定的时间性规律,一般来说两三天之后,理性的声音会逐渐出现,情绪性的反应和语言攻击会退潮,但一些网络暴力的被害人,恰恰是在这几天,等不到理性的声音出来,已经不堪承受,甚至会导致一些悲剧事件。
可能很多人想不到,遭遇网暴的人会有真实的“痛感”。张红川指出,已有的研究显示,当人在遭遇社会排斥时,从大脑的反应来看,“就如同有人扎你一针或者是捅你一刀,会让你产生一种疼痛感,被人排斥在本质上是一种痛觉。”
张红川解释,人作为社会性的动物,在社会情境中会担心遭遇排斥。在网络与真实社交极其融合的当下,现代人易出现“孤岛化”倾向,但被社会接纳的需求并没有降低,把渴求社会接纳的需求放到网络空间后,“反而更容易受到打击”。网暴最值得注意的一点,就是它会对受害人制造一种感受和“威胁”,“好像全社会都抛弃了你,把你当成一个异类。人希望被社会接纳的需求,一旦遭遇打击,他就会开始怀疑自我存在的价值。”张红川说。
刘学州已去世一年多,周兆成对《财经》记者表示,近日他和刘学州的养家姥姥沟通时,老人还是希望给外孙“讨一个说法”,并希望今后类似网暴悲剧能“止步”。周兆成表示,网暴因其快速扩散性和影响的广泛性,及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隐蔽性,加大治理已刻不容缓。
著名刑事诉讼法学家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,在“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”案转公诉之初,就曾公开表态,该案启动公诉程序追究刑事责任,对全社会具有积极、正向的标杆作用。
樊崇义对《财经》记者表示,当前网络暴力日益严重,已经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,给公众造成不安全感,并出现一些悲剧性案例。而从此前的司法实践看,利用网络实施的诽谤侮辱,通过自诉进行救济,必须达到同公诉案件一样的证明标准,即证据“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”,被害人面临取证难、举证难和证明难的困境,被害人通过刑事自诉维权的效果并不理想。因此,针对实践中的证据等难题,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做出回应,出台非常及时。同时,他建议对此类违法犯罪案件,应在如何收集证据和证据运用方面进行细化,并加强立案监督。
关于网暴及其危害,目前逐渐引起重视。《惩治网暴指导意见》还提到,促进网络暴力综合治理。在依法办理涉网络暴力相关案件的基础上,做实诉源治理,深入分析滋生助推网络暴力发生的根源,促进网络暴力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,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,营造清朗网络空间。
在依法治理网暴之外,张红川建议,每个人都应做好“防疫”——防网络暴力,有效平衡网络社交和真实社交。另外,在身边构建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。当遇到挫折或者感觉不被接纳时,及时寻求亲友等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。一旦遭遇网暴,首先要屏蔽相关的信息,有效地度过最初的情绪化阶段。同时,尽快激活社会支持系统,并做好心态调试,坚信“所有的情绪最终都会过去”,如有需要可进一步寻求专业心理机构的帮助。
网络暴力的存在值得关注。根据2022年6月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发布的《网络暴力现象治理报告》,公众人物、热点事件卷入者、弱势群体、被特意进行身份建构的人易成为网暴的对象。而在遭遇网暴的各类群体中,公众人物情况最为严重,占比54%;其次是普通大众,占比约30%。另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9年《社会蓝皮书》,近三成青年曾遭遇过网络暴力辱骂。
“实际上身边可能很多人都曾遇到过网暴。”张红川说,让公众理解为什么会有网暴,遭遇网暴之后会面临什么,以及如何应对网暴,这也是需要科普的方向,这有助于公众对网暴“脱敏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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